潮阳市公安局关于取缔利用“六合彩”形式进行赌博的通告
潮公通字[1999]2号
近期,一些不法分子在我市利用“六合彩”形式进行赌博,非法牟取暴利,严重危害社会治安,扰乱金融秩序。为及时制止这种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我市治安稳定,通告如下:
一、赌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,是诱发多种违法犯罪、扰乱金融秩序、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根源,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。
二、利用或者参与“六合彩”形式进行有奖竞猜,实质上是一种赌博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取缔。 。
三、严禁任何人利用“六合彩”这种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违者,一经查获,将依照我国《刑法》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予以惩处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治安拘留并罚款,或实行劳动教养;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;为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的以共犯论处;属为首者、骨干分子或屡禁不止者,依法予以重处。
四、全市人民要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的号召,坚决与赌博违法犯罪作斗争,做到不参与、不纵容、不包庇、大胆向公安机关捡举、揭发或扭送利用“六合彩”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分子,对检举、揭发或扭送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,给予奖励;对纵容、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检举揭发人员打击报复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特此通告。
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